2012辽宁辽阳检察院文职雇员体检事项

编辑:sx_wangha

2012-11-27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辽宁辽阳检察院文职雇员体检事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辽阳市检察院招聘文职雇员面试工作于11月24日结束。根据《关于面向社会为辽阳市检察院公开招聘文职雇员的公告》要求,依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人选名单(见附表)和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和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1医院。

2、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28日上午7:5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碳素笔和体检费23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的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159419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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