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辽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

2012-12-24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报名时须持《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份,登记表贴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须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工作业绩、资历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名地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彩塔街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38896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传输发射中心按相关要求组织对其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人社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考核

我传输发射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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