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01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辽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5日-3月7日。每天上午8:30分、下午13:30分正式开始面试。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考生面试当天上午7:30分、下午12:30分。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20分、下午13:20分没有进入指定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每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资格复审现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查看。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桃源街122号(五爱市场西区针纺城路北金泰克商务宾馆西侧胡同北行100米),联系电话:024-22938447。

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面试资格确认

(一)邮件确认

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务员考录工作专用邮箱的方式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邮箱地址为:lngszcy2013@sina.cn,邮件的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或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如“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0701001001张三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参加资格复审时间、考生本人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也可一并填写;邮件附件须上传: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所提交照片的电子版。无故逾期未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三)。

(二)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须于2013年3月3日、4日(8:30—12:00,13:00—17:00),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尽量于3月3日参加资格复审,避免出现因3月4日参加资格复审,而当日无法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影响后续面试工作的情形)。资格复审地点为: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桃源街122号(五爱市场西区针纺城路北金泰克商务宾馆西侧胡同北行100米),联系电话:024-22938447。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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