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2-21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于2013年2月20日前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确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ciq_ln@yahoo.com.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资格复审日期+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手机联系方式。
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主动告知我局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参见附件2)至0411-82631069。逾期未确认的,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放弃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上下载,加贴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印章)、英语等级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上下载,加贴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工作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四类人员和需有2年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应证明)。失业或待业人员请提供失(待)业证明(参见附件4)。
资格复审时,上述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以上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2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如社会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标签: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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