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21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于2013年2月20日前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确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ciq_ln@yahoo.com.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资格复审日期+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手机联系方式。

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主动告知我局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参见附件2)至0411-82631069。逾期未确认的,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放弃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上下载,加贴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印章)、英语等级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上下载,加贴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工作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四类人员和需有2年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应证明)。失业或待业人员请提供失(待)业证明(参见附件4)。

资格复审时,上述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以上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2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如社会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