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电力公司第二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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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4

1.招聘范围

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家批准的独立院校、分院校、民办院校、网络(远程)教育学院以及本科留学毕业生。

(1)电工类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仅限于国网公司确认的电力院校。

(2)非电工类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年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专科生22周岁、本科生25周岁、硕士研究生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2)品德修养: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3)健康状况:应聘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继电保护、油务试验等特殊岗位,还应要求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等症状。

(4)应聘的毕业生须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登记证书;计算机须获得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

3.优先条件

按照“主干专业优先、紧缺急需专业优先、重点院校优先、高层次人才优先、艰苦困难地区单位优先”的原则,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重点院校毕业生、硕士以上高学历毕业生、有注册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优先、志愿优先。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生党员优先。

(3)取得相应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岗位胜任能力,外语水平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13:30-16:30,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应聘毕业生通过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zhaopin.sgcc.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招聘详细信息,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报名必须具备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六)级英语证、二(三)级计算机证和院校推荐表、成绩单和学籍认证报告等,学籍认证报告验证期限须至少延续至2013年4月30日。

2.资格审查

(1)专业相符。应聘毕业生必须能够获得应聘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证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必须符合应聘条件,招聘人员必须现场登录学信网核对学生的学校、专业、学历层次等信息;无学籍认证信息的,不予接受,学籍认证资格不符的,不予接收。不得发生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造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2)资格相符。大学本科生应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水平。硕士研究生应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及以上水平。

(3)入职审查。经考试录用的毕业生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按期报到。入职前国家电网公司将通过学信网核实专业、学历等资格信息,对于信息不符、未如期报到、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者,公司将不予接收。

(4)上岗要求。录用的应聘毕业生入职后必须服从录用单位的岗位安排,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新进人员全部充实生产一线,专科生8年、本科生5年、硕士研究生3年内不得转岗。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思维、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专业笔试内容一般为本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通知:经筛选、资格审查后,通知毕业生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3月17日;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应聘毕业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毕业生。

(2)面试满分100分制。

(3)面试时间拟于3月22日-26日,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及本人志愿填报情况,按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1.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批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

(1)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有传染病、色盲、高度近视、常见慢性病等,将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专业空缺,经批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六、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上报国网公司审批。录用的应聘毕业生请于接到通知后3日内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达本人录用单位,逾期不到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3145435

电子邮箱:lngkzp@ln.sgcc.com.cn

邮寄地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

邮政编码:1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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