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3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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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于5月2日、3日到人社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1、党校教师岗位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100分。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七)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能力等情况。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进入事业单位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

此项招聘工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执行,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

1、大石桥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大石桥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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