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皇姑交警大队招用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29

【摘要】辽宁沈阳市皇姑交警大队招用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人员公告,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皇姑区政府同意,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可适度放宽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纹身和传染性疾病。其他条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无治安处罚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7、自愿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事非执法岗位的辅助工作,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6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嫩江街44号甲 二楼第四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咨询电话:86247497

4、报名要求:①填写好的《皇姑交警大队招聘派遣制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员军人还需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2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

注:如未被录取,报名材料及照片一律不予退回。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者请6月14日后登录皇姑区政府网查询。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政审

1、体检。依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身体检查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组织政审。

注:体检或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而空缺时,按分数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培训、试用

1、培训。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交警大队组织一周的封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安排到交警大队从事外勤岗位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基础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为正式辅警。

七、待遇、合同

1、待遇。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辅警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无行政执法权。工资标准为: 2600元/月,按政策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和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2、方式。实行委托派遣制,由指定派遣公司向交警大队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将合同制辅警派遣到交警大队。

3、合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工资发放、代缴代扣“五险一金”等。

4、续聘。交警大队每年对派遣的辅警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辅警,续签劳动合同,对不胜任工作的辅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下载:招聘交通辅警的公告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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