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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摘要】辽宁鞍山市总工会遴选公务员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遴选部门及人数
此次遴选部门包括劳动保护部、生活保障部(农民工工作部)、财务部、办公室,遴选人数为4人,遴选职务层次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13年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为:
1、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及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现任科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市直、县(市)区参公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及市以下参公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在编在岗且符合调入机关条件的现任科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电话
市总工会:2266821
市委组织部:5534027
标签: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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