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抚顺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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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4、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6.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0413-2650129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3-2426132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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