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新形势分析

编辑:wangxx

2012-03-16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2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考人数减少,竞争加剧

2012年公告中指出,全省计划招录6900人,其中招录公务员58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6名。而2011年招录8434人,可见今年招录人数只有去年的80%,广大考生所面对的竞争压力大大增加。有志于公务员事业的考生要有足够的紧迫感和紧张感。

二、高学历人才报考年龄的放开

2012年辽宁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中对考生年龄的限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这条规定对于一些想考公务员但是年龄又超过35岁(40岁以下)的应届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公务员队伍需要高学历人员;二是目前应届研究生的现实情况。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执政水平,高学历人员相对来说具备较高的知识素养,所以是公务员队伍中急需的人才。而从现实情况来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由于在校学习时间较长,毕业时年纪较大,再加上有些是工作后读研、读博的,他们虽有志于公务员行列,但可能会因年龄问题失去了报名机会,这一规定对这部分考生的报名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四个计划”人员报考

今年公告规定,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辽宁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对专门招考岗位的针对人员做出了具体限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和报考。

四、基层工作年限截止时间

今年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部分的表述为:纳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而公告所规定的报考截止时间是2012年3月25日24时,并未因报名时间与基层工作年限的不同而将基层工作年限截止到报名前一天。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增加了部分人员的报考机会。

五、应届毕业生招考相关规定

今年公告规定,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2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一时间规定与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年限相同,除了对应届毕业生报考带来好处之外,也方便了大量2010和2011届老生的报考。

六、报考人员特殊规定

今年大纲中还对部分人员的报考作出特别规定:

2009—2011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2年3月19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由此可见某些职位仅限于公告中限定的某些对口人员报考,考生应仔细甄别,与自身情况相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这部分职位的报考条件,避免出现意外状况。

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职位表省直及各市汇总

2012上半年辽宁省公务员招录新举措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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