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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2015年各地区公务员考试已经圆满结束,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整理了辽宁省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5年辽宁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4日—7月5日。
上午 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 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附:2015年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xls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教学楼5楼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五一商店北100米或省政协南走100米,五层砖红色楼。)
问询电话:024-86265208
乘车参考:
沈阳站乘281、279路公交车黑龙江街站下车;乘271、328路公交车到松花江街站下车;
沈阳北站乘136、325路公交车到松花江街站下车;乘217、800路公交车到辽宁中医站下车;
长客总站乘213、245、299路公交车到黑龙江街站下车;
铁西广场乘162、279路公交车到黑龙江街站下车;
乘地铁,可在辽宁中医大学站下车,步行两站到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
三、面试人选及具体时间安排
各职位面试人选及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2015年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7月4日、7月5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7月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前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本文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辽宁省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相关内容,更多公务员考试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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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辽宁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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