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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每日一练(6)

编辑:sunw

2011-09-08

农民“上楼”运动热点话题

材料:近日媒体报道称,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拆村并镇,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而此举的背后,是政府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其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道在网民中引起巨大反响,纷纷对各地从农民手中“抢”地的做法表示极大不满。

不少网民认为,农民“被逼上楼”,是很可怕的事,是对农民利益赤裸裸的掠夺。有网民说,在农村改革之初,政府承诺土地政策50年不变,可现在,在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下,全国正在上演的这场愈演愈烈的撤村并镇运动。不考虑农民意愿,甚至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使“50年不变”的承诺失信于民,使农民的利益再一次被蚕食。

有网民指出,强拆抢占致使大量农民失去一辈子辛苦挣得的家园,强拆抢占改变了农村的格局,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不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无一技之长,今后让他们何以为生?当大量农民变为失业者、赤贫者时,国家怎么可能长治久安?

有网民认为,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城市化,更不是简单地把农民集中小区化居住。至于怎样才是新农村的发展方向,中央早就为新农村勾画过图景,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绝不是要让农村都变成城镇社区。

【试题预测1】农民“上楼”运动中的“被上楼”现象。

【答题框架】

事实上,这一场“农民被上楼”行动可以看作是中国新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节点。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往往打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各种旗号,当然也有相对应的政策,例如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不少地方以罕见的热情拥抱“拆村并居”行动,其目标很明确:让农民上楼,把腾出的农民宅基地等土地复垦后换取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这样,既可以获得城乡土地之间的级差收益,更可以突破宏观调控下紧缩“地根”的限制,完成各地GDP的发展目标。

2. 农民被要求“上楼”,似乎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但问题也来了:农民的补偿是不是到位了?补偿的金额是否足以使他们住进楼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可能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以补偿农民的损失,那又该如何保障“被上楼”农民的权益?即便农民们上楼成功了,从形式上进城了,可是,这些农民又如何在城市中维持较为体面的生活?目前中国城市就业率本来就不太理想,这些失地农民又一下子涌进城市,一旦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机会,会不会又形成新的贫民窟?即便土地可以换社保,可是社保能维持他们日常的生活吗?

3. 这些顾虑还只是表面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被上楼”伤害的还有一种隐性的文化。正如陈锡文所言,“农村社会之所以这么多的人能够比较平静地运行,农村的血缘地缘关系看起来是一种落后,但是客观上它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保障了农村社会在很少公共资源的情况下能够平稳地运行。”当城市公共资源本就短缺的情况下,“农民被上楼”又使得中国村庄的传统和文化面临断裂的危险,农民的心灵家园又该如何安放?

4. 不得不说,“农民被上楼”其实是一些地方在“加速城市化”的雄心下,有意扭曲和肢解国家政策,剥夺了农民的生活选择权。包括新农村建设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政策,本质上都是要使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但很多“农民被上楼”的做法实质是利用政策漏洞扩大土地财政,完全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误读或违背。所以,农民上不上楼,一定要因地制宜,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

【试题预测2】农民“上楼”运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答题框架】

政策设计理念及出发点是好的,不过由于缺乏监管,农民正在“被上楼”,这场“试点”背后出现一批合法利益未得到保障的农民境况堪忧。

“上楼”被指无法律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将农民集中起来创造一个大规模的村庄,这种“适度城市化”,改变了农村农民原来的生活生产方式,这种强制性的做法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这种强行的集中,不是正常的增减。政策中明确的增减,只是为了给土地规划上的农业用地提供周转空间,并不意味可以让百姓强行搬迁。

2. 一些地方政府并未按照承诺的以宅基地换房,而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换房;还有一些地方建设者故意建设面积较大的房屋,农民不得不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多出的住房面积。事实上,在操作中,许多农民都不是完全地换房,而是必须从腰包里掏钱买房。有关部门曾承诺按照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可获得“小平方米房屋”,但这一承诺很多地方并未履行,甚至连这样的房屋都没有开始施工建设。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镇里找不到新的工作,而且生活开销很大,新生活面临一定困难。

3. 在换房过程中,某些官员或者同他们有联系的人从中渔利,目前一些地方采取很低的价格和补偿从农民手中征收土地,再用较高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个差价往往是补偿款的十几倍,农民并未从中获得应有的补偿。这个过程并不公开,某些人利用职权之便从中获利。很多地方政府“圈地”后并没有及时开发,因此而滋生的****不容忽视。

4. 地方经营土地财政是一个公开的事实,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土地升值空间太大,一旦利用增减挂钩大开绿灯把这些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获利空间。在制度上,目前仍没有很好的办法来遏制这种典型的与民争利。“增减挂钩”政策如果操作不好的话,就成了“开绿灯”,农民的权益将受到更大的影响。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意是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然而这场以政策为依据的“运动”,目前却被指是曲解国家政策,为地方土地财政所驱动,正在演绎为违背农民利益、以地生财的新途径。相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法律要明确农民土地补偿,必须在操作环节上进行规范,加强有效监管和问责机制,调研民意,在实现国家宏观利益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国土部门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挂钩试点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使试点项目区的农民真正享受到挂钩试点带来的实惠。

2.农民“上楼”涉及到重新规划,“目前,防止有关政策被滥用的遏制程序必须前移,城乡规划的编制、变动、调整,都应该由利害相关者充分的参与。”中国土地征拆问题的症结其实就在规划这一环节,缺乏监督的规划成了使各种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合法化的手段。

3.制度层面须继续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地位,虚化土地所有权,只有这样,才有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产权基础。在试点城市批准节奏上,应该放缓,如此数量众多的省份和城市在短短几年内齐上马,失去了“试点”本身的意义。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其产生原因进而制定相应措施,比如对于认识上的偏差,需要对试点省份主管领导和项目区负责人进行再培训,做法不规范和管理有缺陷的地区要实行主管人员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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