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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村信用社-优化农信社信贷结构 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编辑:sx_liss

2014-09-22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优化农信社信贷结构 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在狠抓信贷业务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把支农支牧金融服务作为信贷业务的优先方向,加大投入,优化结构,全省农信社支农支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决策部署,以及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各项要求,全省农信社将继续深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重点是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要求,在保持信贷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和控风险,切实提高业务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水平。

一、牢记根本宗旨,扎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农信社根固于农、业本于农、优势在于农,偏离了服务“三农”的根本方向,农信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全省农信社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区”的战略部署,抢抓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等有利机遇,不断下移服务重心,守住“三农”阵地,更加充分地发挥服务“三农”金融主力军作用,更加主动地融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要牢记支持农信社发展前行的根就是一个“农”字和一个“小”字,陪伴我们成长、发展、壮大的是“三农”、是小微企业,所以农信社不能忘本。

要突出支持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建设。青海与其他省份相比,在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有其特殊性,而各县域之间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也较为显著。为此,全省农信社的信贷工作不搞一盘棋、不作一刀切,通过创新方法,并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的特点和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立足确保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特色的信贷产品,逐步实现农信社信贷产品的一村一品、一乡一策、一县一业,做实全系统的基础工作。大力支持农牧业带头人发展生产,培育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支持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一体化发展,推动和促进当地现代农牧业发展。

要突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我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金融需求,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和小城镇建设,带动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持续做好与人社厅、团省委、省妇联等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和引领有条件的行社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加大对就业创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全系统积极捕捉各方面信息,主动加大对农牧民进城、购置住房的扶持力度。

要突出支持城乡居民增收。以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为重点,综合把握农牧户金融需求新特点、城镇居民金融需求新动向、小微企业和商户发展新政策、创业就业新形势,结合新农村、新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金融服务网络,实现局部地区农村金融向城镇金融的转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客户深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二、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持续推动业务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我省农信社规模小、基础弱,加快发展仍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金融业发展的经验充分证明,一味靠“跑马圈地”、盲目铺摊子、上规模,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始终把质量、效益和风险防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由注重规模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从而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要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一方面,要切实用好增量,优化信贷结构。按照《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指导意见》,不断推进信贷投向的战略转型。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大对高原现代农牧业和新型城镇化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所需,加大对本地区信贷资金的投入,防止脱农、弃农和资金外流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积极盘活存量,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继续推进信贷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大额贷款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有效借助多方力量,综合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加大不良贷款化解力度,坚决杜绝前清后增问题,确保不良贷款实现“双降”。

要不断壮大资金实力。加大组织存款的工作力度,始终把握存款立社这一根本,将存款工作作为业务经营的重点,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寻找资金组织的薄弱点和突破口,深挖资金组织潜力,提高增存稳存的能力;进一步创新业务品种,做实存款规模,做优存款结构,夯实发展基础;兼顾动力与压力、目标与考核,进一步激发全员活力。同时,继续推行全员营销,努力营造人人有任务、人人都营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存款基础,巩固存款份额和市场地位。

三、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信社根植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以及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地缘优势,增强我省农信社支农、助农、惠农、强农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和改进我省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均等化,确保全省农牧民足不出乡,即可得到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在巩固全省农信社现有普惠金融服务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牧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要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实现普惠金融的便利性。首先是完善普惠金融的物理渠道。按照城区、郊区、农业区和牧区的生产生活特点,全面梳理当地金融服务需求,编制《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点建设规划》,合理布设和优化物理网点及自助网点,大力发展社区银行和定时定点服务点,加大网点布设的密度,以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金融服务需求。其次是丰富普惠金融移动渠道建设。一是坚持工作重心下沉,积极开展惠农助农流动服务。特别是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农信社固定营业网点的少数农牧区季节性定居点、乡村集贸点和牧区畜产品收购点等地区,要按照各地服务需求的时间性和周期性不同,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流动服务。二是持续做好惠农金融服务点工作。尽快完善POS机具服务功能,实现服务功能多样化,加大对惠农服务点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使管理服务实现常态化,将惠农金融服务点做扎实、做出长效。三是加强电子银行建设。加大对农牧区现代金融知识和现代支付结算工具的教育普及,提高银行卡在农牧区最基层群众的普及率,全面推广网上支付业务应用,建设和完善网上商城、微信银行、手机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现代移动金融服务。四是拓宽普惠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在现有基础上培养、组建农信社普惠金融协管员队伍,协助全系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工作,协助采集农牧户信用信息,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推进信用工程深入实施。


要切实改进服务方式,实现信贷工作的普惠性。首先是巩固公众信用意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我们的员工做起,一个员工每年发展、培育和维护一名信用户,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村、一村带一乡,把传导作用在创建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放大。同时,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拓宽信用工程覆盖面,让“信用”之花竞相绽放,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其次是加大普惠信贷投放。针对我省各地区生产经营特点的不同,结合纯牧区、半农半牧区、农业区的不同信贷需求,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精品农牧业、生态农牧业、休闲观光农牧业、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实施阳光贷款工程。通过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办理贷款的全过程,打造一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普惠信贷绿色通道,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推动实现富民惠农。(韩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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