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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突泉县关于公开招聘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满足电视台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统一考试形式,面向社会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电视台新闻采编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8人。其中摄像记者2人,男女播音员各1人,《共同关注》编导型主持人1人,文字记者3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泉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
5、具有新闻学、新闻采编、播音主持、节目编导、节目制作、新媒体、动漫制作等对口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突泉县文体广电局四楼电视台办公室。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4张)以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电视台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3、联系电话:0482–5132335
(二)资格审查。县文体广电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户籍、年龄、学籍、毕业证书、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在县招聘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笔试,试卷内容为新闻学相关知识,试题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总成绩采用100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播音员与主持人面试包括试镜试播、答辩、普通话测试及试镜复查四个方面。
A、试镜试播占60分:其中测试考生形象20分,播音主持出镜效果40分,(包括发型设计、化妆效果、服装选择、仪态表现、肢体语言等),地点在电视台播音室。
B、普通话测试30分:主要测试考生播音的理论和技巧,重点测试考生语音的声、韵、调掌握程度和发音的准确性。声音要求纯正悦耳,表达要生动准确。
C、答辨10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D、试镜复查
(2)摄像记者面试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形象气质、岗位身体条件、答辩。
A、专业技术能力40分:其中镜头干净与否5分,推、拉、摇、移等手段的运用能力15分,镜头稳定度5分,画面构图10分,对摄像机功能的掌握程度5分。
B、形象气质10分,要求五冠端正、衣着得体、仪态大方。
C、身体条件10分,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高度近视等不适应电视摄像记者岗位的身体状况。
D、答辩40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各8分。
(3)文字记者面试包括对新闻的总结、归纳、提炼能力,应辩能力,仪表形象。
A、对新闻的总结、归纳、提炼能力60分。其中新闻五要素30分,缺一要素减6分。新闻整体结构10分。新闻提炼能力10分。措辞能力10分。
B、应辩能力20分,包括逻辑思维能力10分,应变能力5分,语言组织能力5分。
C、仪表形象20分,形象气质、衣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相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县文体局和电视台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资手续,与同岗事业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具体事宜由县招聘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满足电视台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统一考试形式,面向社会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电视台新闻采编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8人。其中摄像记者2人,男女播音员各1人,《共同关注》编导型主持人1人,文字记者3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泉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
5、具有新闻学、新闻采编、播音主持、节目编导、节目制作、新媒体、动漫制作等对口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突泉县文体广电局四楼电视台办公室。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4张)以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电视台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3、联系电话:0482–5132335
(二)资格审查。县文体广电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户籍、年龄、学籍、毕业证书、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在县招聘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笔试,试卷内容为新闻学相关知识,试题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总成绩采用100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播音员与主持人面试包括试镜试播、答辩、普通话测试及试镜复查四个方面。
A、试镜试播占60分:其中测试考生形象20分,播音主持出镜效果40分,(包括发型设计、化妆效果、服装选择、仪态表现、肢体语言等),地点在电视台播音室。
B、普通话测试30分:主要测试考生播音的理论和技巧,重点测试考生语音的声、韵、调掌握程度和发音的准确性。声音要求纯正悦耳,表达要生动准确。
C、答辨10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D、试镜复查
(2)摄像记者面试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形象气质、岗位身体条件、答辩。
A、专业技术能力40分:其中镜头干净与否5分,推、拉、摇、移等手段的运用能力15分,镜头稳定度5分,画面构图10分,对摄像机功能的掌握程度5分。
B、形象气质10分,要求五冠端正、衣着得体、仪态大方。
C、身体条件10分,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高度近视等不适应电视摄像记者岗位的身体状况。
D、答辩40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各8分。
(3)文字记者面试包括对新闻的总结、归纳、提炼能力,应辩能力,仪表形象。
A、对新闻的总结、归纳、提炼能力60分。其中新闻五要素30分,缺一要素减6分。新闻整体结构10分。新闻提炼能力10分。措辞能力10分。
B、应辩能力20分,包括逻辑思维能力10分,应变能力5分,语言组织能力5分。
C、仪表形象20分,形象气质、衣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相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县文体局和电视台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资手续,与同岗事业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具体事宜由县招聘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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