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18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公务员考录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规定统一确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四、面试资格确认

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16:00前将确认信息通过E-mail发送邮件到anj5593936@sina.com。确认信息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参加(或不参加)面试”,并以本人2个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电话及报名时的电子照片为附件。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㈡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规定从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面试递补人员名单中递补。

㈢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考生须知。我局将根据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在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

5. 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到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特岗计划教师)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证明;

8. 所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经历有关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或单位证明;

9.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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