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1
【编者按】宁夏公务员2010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虚报涉及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相关信息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其中,报考全区法院系统职位者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审查;报考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者统一由各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
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9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申请免交报考费。
4、结果确认。报考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9月2日24: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可拨打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寻求帮助。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为5:1(法院系统为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实行单独划线的政策。
为了方便报考者咨询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在网上统一公布),并指派专人负责解答报考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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