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9-03
【编者按】2012年青海省选调生工作公告
青海省2012年选调生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2〕191号),决定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人员,以下统称“四类人员”)选调1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选调名额共100名,其中: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各24名,公安派出所公务员32名,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
1、基层法院公务员24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法律、计算机、财会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2名。
2、基层检察院公务员24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法律、计算机、财会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2名。
3、基层公安派出所公务员32名,从省内外公安院校(不限专业),省内外其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公安、法律、医学、文秘、计算机及其他相关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6名。
4、乡镇机关公务员2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四类人员中选调,不限专业,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10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观念强,服从分配。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四类人员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懂藏汉“双语”考生(通过面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四类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2010年9月以前选派)经历,并考核合格。
7、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及民办大学、自考、函授、电大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选调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s.com/)、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h.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上发布选调生工作公告。
标签:青海公务员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