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从国企职工中招录14名乡镇公务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9-03

【编者按】2012年青海从国企职工中招录14名乡镇公务员公告

关于开展从州(市)所属国有企业生产一线

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

公务员试点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的来源和渠道,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选择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从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中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考录试点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名额和职位

面向西宁、海西、海南、海北四个试点地区的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14名(乡镇、街道办事处各7名)。其中:西宁市7名,海西州5名,海南州、海北州各1名。具体考录职位如下:

西宁市(7名):大通县向化藏族乡政府科员1名;湟中县共和镇政府科员1名;湟源县日月藏族乡政府科员1名;城东区周家泉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城北区小桥大街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

海西州(5名):乌兰县柯柯镇政府科员1名;茫崖行委茫崖镇政府科员1名;格尔木市金锋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西藏路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科员1名。

海南州(1名):共和县塘格木镇政府科员1名。

海北州(1名):海晏县西海镇政府科员1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目前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职工。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9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工作期间发生过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到党纪处分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受到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参加全省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已列为考察或拟录(聘)用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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