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海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11-15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青海海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海东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海东行署研究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2012年海东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3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等程序进行。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范围

地直事业单位61名、民和县事业单位61名、互助县事

业单位42名、乐都县事业单位99名、化隆县事业单位41名、平安县事业单位29名。《海东地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的岗位须具有本省户籍(包括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面向全区的岗位须具有海东户籍(包括本区生源、在本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面向全省或面向全区的岗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于2012年10月31日前;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9时—11月25日18时;现场缴费时间为11月19日9时-11月26日18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安大道237号)二楼大厅缴费(可委托代缴),报名费每人150元。报考人员请登录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已经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正式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务必于11月30日18:00时前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登记审核。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面向全省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50%)和计算机基础(占20%)。面向全区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测验(占40%)和计算机基础(占20%)。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在海东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haidong.gov.cn)、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drs.gov.cn)另行通知。

(三)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面试的特殊岗位,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后,在海东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haidong.gov.cn)、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drs.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分条件a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对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者(凭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参加招聘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事务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项加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其他

(一)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在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其自愿放弃。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科目或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报经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三)凡已批准招聘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产生的岗位空缺,将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上述(二)款规定办理。

(四)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 0972-8612947 、868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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