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公务员招考七成省级机关职位面向基层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9-03

【编者按】2008年青海公务员招考七成省级机关职位面向基层

今年,青海省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进一步调整政策,要求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要达到近七成。同时拿出县乡职位的1/3,专门招录“三支一扶”、“赴农村社区任职服务”、“西部志愿服务”和“青南计划服务”两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近年来,青海省公务员考录工作逐步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倾斜,积极探索与队伍建设、岗位需求相适应的招录制度,营造各类人才投身基层建功立业的用人导向。为了使考录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青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调整公务员考录政策,要求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要占一定的比例,并逐步提高。2007年省级机关招录101个职位,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33个,占总量的33%,2008年这一比例则达到近70%。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目标,青海省招录公务员工作逐步向基层扩大招录数量,招录工作重心下移,专业限制放宽,为各级机关遴选适用的人才。青海省规定,乡级招录公务员不再限定专业;增加县乡招录职位,近几年县乡招录职位达到全省招录总量的一半以上;对报考州地市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的政策;在各州实行申论部分可选择自治州自治主体语言答卷和逐步在乡级考录中增加懂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录数量的政策。与此同时,青海省直机关还逐步建立了遴选机制:一是部分省级机关每年拿出职位在全省基层公务员中公开招考有3至5年工作经验的公务员。二是在全省范围和本系统内选调有3至5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充实到省级机关工作。

据青海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改善全省公务员队伍“倒金字塔”式的结构,也有利于建立全省公务员队伍良性循环机制。“两年的招录实践证明,这部分考生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对基层有感情,十分珍惜到省直机关工作的机会,在省直机关研究制定政策,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工作中,能够联系实际,尽快进入角色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已成为省直机关‘了解基层、热心服务、承上启下’的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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