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编辑:sunw

2012-10-19

2012山东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政治坚定,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普通话标准,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较强,有良好的讲解、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1年以上讲解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专科。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人下载填写《2012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垦利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信息采集表》(报名登记表须填报纸质版、电子版;报名信息采集表只须填报电子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讲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证件报名,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以及本人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影像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制)件。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7日——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办公楼)。

初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收取70元,进入复试和体检人员的复试、体检费用另行收取。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核实后免收报名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发给初试通知书。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初试通知书(参见网站公示信息),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初试通知书。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水平,考生自行设计形象和着装,初试主要内容为景点讲解指定稿件和自备稿件(2分钟以内)。

初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本场(组)初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并对复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复试入闱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通知书(参见网站公示信息),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复试分为面试和模拟现场讲解两个环节。面试和模拟现场讲解的分值均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模拟现场讲解内容为指定景点讲解。复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复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模拟现场讲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复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纳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审查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初试、复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工资套发、保险转移、档案转移、户口迁移、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垦利县公开招聘讲解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546-2881377。监督电话:中共垦利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2521351

(四)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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