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相关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6-08

【摘要】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相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兼顾综合素质、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考核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5777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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