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14

【摘要】山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考试内容,试题参考答案异议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

试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至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至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至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方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三)考试各卷科目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四)考试纪律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13年山东省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1.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携带的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司法行政机关对考试违纪人员及处理结果按年度建立档案。违纪处理情况,将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有关部门。

二、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山东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本年度资格申请期限截止前,由本人向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其他

(一)符合报名条件、在山东省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及所属考试机构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辅导。

(三)咨询服务

1.山东省各考区具体报名事项,由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山东省暨各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报名人员可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http://www.sdsft.gov.cn/)查询。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的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8:00至22:00。

3.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的事项,可向相关银行咨询。银行服务热线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中信银行:95558。

4.有关司法考试政策解答,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和山东省、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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