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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
其中,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仅限报农村建设管理;同时,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 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一门其它专业考试科目,报考2014年面上公务员招录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报综合管理。报考城管、交通执法"基 层执法"职位和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基层政法"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4年2月27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3月3日9:00至7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特警以及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3月下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 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 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 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 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2370409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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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祝各位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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