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编辑:

2014-12-18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考试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定向报考职位除外)。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以及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其中,报考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4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4日20: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 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4年11月24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 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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