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7-2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提供公考申论范文:水泥锥防流浪汉惹争议,供考生参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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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天桥底是流浪人员的“乐园”,然而,在广州,“乐园”却凭空“长”出了森然如矛尖的水泥锥,据当地居民介绍,这些水泥锥和铁丝网是为了防止流浪汉居住,已浇筑有年。因为阻挡,一些流浪汉只能睡在人行道上。但是这些水泥锥归属权属于谁,却无单位站出来认领。2012年7月,这一事件经过曝光后,引起巨大争议。
2012年6月,深圳罗湖出台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指标规定街头若出现乞讨流浪人员,将扣除城管考核分数。
【标准表述】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流浪人员的确有损城市形象。但流浪人员的“流浪权”却需要得到尊重。流浪人员有在城市流浪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能强制救助流浪者,任何人也不能驱赶流浪人员。
筑水泥锥驱赶流浪人员,沿袭的是对乞讨者和流浪者权利的漠视。一座城市,该容得下乞讨者,该容得下流浪人员,而用筑水泥稚的方式来驱赶流浪人员,才是最有损城市形象的做法。天桥底下的水泥锥,既不美观又浪费地方,更缺乏人性化,是最不人道的行为,该是将其拆除的时候了。
专家认为,对于流浪人员,该做的是劝导,而不是想方设法驱赶。广州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庸政懒政行为,筑起水泥稚,却既能驱赶流浪人员,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于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没有部门“认领”。
视流浪人员为敌,似乎不止一地。此前,有成都市民反映,该市公交站座椅太窄,斜面太陡,屁股坐不住。成都市建委居然回应称,之所以如此设置,是为了防止被流浪人员当“床”使用。一座连对流浪汉都设防的城市,很难想象会有包容开放的胸怀。
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免费开放的杭州图书馆,不仅不拒绝乞丐、流浪汉的进入,即便这些人未必是来看书,而只是找个地方休息,图书馆也没有请他们离开。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说:“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阅读,但你有权选择离开。”这句话蕴含着可贵的一种权利精神,同样适用于一座城市。现代城市没有城墙、大门,也不该人为筑起任何屏障。如果说户籍制度束缚着人的自由流动,浇筑水泥锥、设置减肥座椅,同样出自于一种管治思维。这种管治思维,才真正是在伤害一座城市的形象。
专家提醒大家,一座能够善待流浪汉的城市,才是值得尊重的城市。流浪可能是生活所迫,同时却也是一种权利。对待流浪汉,简单设置障碍设施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反倒令人黯然神伤。只有从制度上救助、从公益上帮扶他们,才能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进而减少流浪现象。一些城市流浪汉不愿接受救助站的救助,表明现行救助机制仍存在一定弊端。对不愿接受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人员,固然不该强制救助,但在平时主动嘘寒问暖,却是部门职责所系。怎样更好地救助流浪人员,这是相关部门应积极有为的地方,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蛮横地加以驱逐。
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可谓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不过,我们生活在城市里,不仅需要物质的丰裕,城市的表面洁净,空气的清新可人,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不断升级对弱者的怜恤与关怀之心。给包括流浪汉在内的城市弱者一片避雨之地,更是城市的良心所在。无他,因为我们和流浪汉一样,都是莘莘城市人,都是一片阳光之下的国家公民。
这些水泥锥但愿这只是过去的错误决策所致。如今,应该有主管部门挺身而出,把这些碍眼、添堵的水泥锥清除干净,换上花草,或者将这些地方改作他用。流浪汉不可能破坏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者漠视人性,才是城市建设的最大破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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