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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13年申论范文:警惕“招生传销”

编辑:lirj

2013-02-04

鉴于考生们对申论范文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 “公务员13年申论范文:警惕“招生传销” ”一文,供大家参考!

公务员13年申论范文:警惕“招生传销”

 陕西省铜川市同官中学41名考生今年的高考志愿卡被人涂改,险些成为“招生传销”的受害者。近年来一些民办院校非法招生行为屡禁不止,“招生传销”愈演愈烈,值得全社会高度警惕。

据参与涂改同官中学考生志愿卡的西安科技商贸学院一名招生人员说,由于生源紧张,民办院校都给老师下达招生硬指标,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招来学生则给提成奖励,学校名气越小,招生提成越高。类似现象在广东、安徽、江西等地同样存在。

“招生传销”与商品传销如出一辙。每年高招期间,一些民办院校都会根据往年业绩网罗招生代理人员,并发给代理人工作证和委托代理书。这些代理人作为“上线”,一般将中学校长、教务人员、高三班主任作为“下线”专攻对象。老师发展学生,学生发展同学,家长发展亲友,招生代理人彼此戏称“人贩子”。如果招生手段有“突破”,一个地区就能招到数百人,提成高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同官中学41名考生志愿卡被涂改,正是这种“突破”的结果。

“招生传销”扰乱了招生秩序,坑害学生和家长,严重危害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只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地点或者是招生的学校里进行,在招生过程中不得收受回扣和中介费。因此,仅从依法治国角度而言,对“招生传销”行为也应当坚决打击。

“招生传销”实际是“教育产业化”的又一大后遗症。由于办学准入门槛过低,投资者大量涌入,导致民办院校呈泛滥之势。有的民办学校就是租用一栋楼房、聘几个管理人员、再找一些兼职教师的“冷拼盘”。因此,要禁止“招生传销”行为,必须彻底清理整顿现有民办院校,提高民办院校的准入门槛,加强对民办院校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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