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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公务员申论精选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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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9

当然,这篇申论当中也有一个很容易误导考生偏移主题和正确分析方向的地方:很多同学搞不清楚材料里提到的“动物保护”问题出现的意义,容易把中心偏移到“动作保护”问题上。实际上,“动物保护”并非该材料的关键,关键之处还在于贸易保护壁垒,“动物保护”只是其中一个线索话题,或者说是导火索。

因此,我们在做后面题的时候,还是要围绕“打破贸易壁垒”这个主题来开展的。

三、一些参考素材

1.动物福利壁垒及其特征

动物福利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的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动物福利壁垒可以说是绿色壁垒的扩展和深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达国家对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严格,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非关税壁垒不仅容易获得社会舆论的支持还符合进口国本身的法律要求。加上动物福利法规标准制定得比较完善,容易界定,实际操作方便简单。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具备合法性、合理性、隐蔽性、易操作性、实用性强、执法成本低等特征。于是动物福利就被披上合法合理的外衣———借动物保护之名,实行贸易保护之实。

2.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的差异及其影响

近年来动物福利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我国对动物福利这一名词,却几乎还处于陌生状态,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动物福利的影响还没有得到解决。

(1)法律条文、标准体系的差异。西方的动物福利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89年英国哲学家提出的保护动物权利理念,到1822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动物福利里程碑式的法案———《马丁法令》。此后各国都纷纷开始把动物福利条款写进了各种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中。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西方动物福利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标准体系。相对于西方的动物福利,我国的动物福利在目前来说尚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我国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只有寥寥可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动物保护法》、《水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之中的个别条文。但因为所保护的动物范围过于狭小,且对处罚伤害动物的规定极为有限,所以欠缺动物福利的实际操作意义。在2006年5月初,北京市法制办拟为动物福利立法,最终因有关专家提出给动物福利立法太早的反对意见而不了了之。

西方动物福利标准体系以欧盟最具有代表性,1978年欧盟通过了《欧盟使用动物保护公约》(79/923/EEC指令),该公约详细具体的规定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人员应当遵守的“最低标准”。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的可操作的动物福利标准。

(2)现状差异。动物福利措施的保护对象主要是畜牧业养殖动物,其主要涵盖饲养环节、运输环节和屠宰环节三部分。由于我国的畜牧业相对比较落后,无论是在饲养环节、运输环节还是屠宰环节都与动物福利存在较大差距。

饲养方式的差距。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用地面积小,所以我国的畜牧业大都是以密集型饲养方式进行,在没有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前提下,为了提高动物的存活率就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各种兽药,为了提高产出率就盲目使用激素类促生长剂,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追求最大利润的做法与动物福利要求相违背。而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普遍人口少,人均用地面积大,所以能够为所饲养的动物提供足够大的饲养场所,达到有充足的光照和通风的要求;在“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里拥有足够的饮用水和营养全面的食物,动物机体免疫力自然提高,产出率也相应提高,同时还有效减少使用各种抗生素和兽药。

运输方式的差距。作为传统运输方式我们总是尽可能的把动物往格笼里装,尽可能的赶时间早点把它们运到目的地。想要达到动物福利规定的“运输工具要安装必要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设备;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对运输工具要及时进行消毒,并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那简直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

屠宰方式的差距。2001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曾报道的注水猪事件至今让人想起还心寒,屠宰环节是动物福利最重要的一部分,我国现在普通的屠宰流程对动物不仅没有福利可言还极其残忍不人道,赶猪上砧板就是我们最常见的做法,有试验证实动物在看到同伴被残忍的屠宰时由于恐怖会大量分泌肾上腺素,从而形成毒素,使成品肉的质量大大降低。按动物福利的规定则是:屠宰动物时要有兽医在场进行监督,屠宰工人必须具备熟练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屠宰动物时必须先将动物致昏迷,在很短的时间内放血;屠宰时要采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来衡量和检测屠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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