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bij
2014-04-21
城镇化建设是当下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刚刚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也明确规定:“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虽说愿望是美好的,可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也不断的涌现出来:至2013年底,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3%,已进入从增速到减速的过渡阶段。但多年以来所积累的问题已日益深重——市民化问题繁杂、土地城镇化现象涌现、大城市病泛滥、农村空心化出现苗头、粮食安全堪忧……未来20年还将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分析原因可知,难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转化的人口量比较大。目前需要市民化的农民工有2亿多人,我国的户籍制度导致多年来没有市民化的人口累积在这里。现在中国的市民化仍然是双轨制,虽然政府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工落户,但是条件很高,导致很多长期生活在在城市中的人不能够落户。
另一方面,是长期以来累计形成的的观念、制度、成本等多个方面的障碍。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镇人口不愿意农民工来分享在他们看来属于“城里人”的福利待遇。比如异地高考的难以推行就是一个明证。
如何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呢?第一,改变观念,我们更应该平等地看待农民工。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仅把农民工当作劳动力,这事实上是一种歧视观念,农民工参与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建设,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就应该让他们在参与城市建设的同时共同分享城镇化的成果。
第二,用体制、机制来保障政府在市民化上的财政投入。在这一点,中央已经明确,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为加大中央政府要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地方吸纳的农民工多,中央的转移支付也会相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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