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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编辑:qinh

2011-02-14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及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区人社局核准,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除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0届及2011届应届毕业生外,应聘者须有本市户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5、凡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1年2月25日;

6、签有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允许报考;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录用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我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工作未满3年;2009年、2010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人事科(六合区雄州街道气象路8号)。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户籍证明(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两张两寸同底免冠照片。报名费每人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开考比例、专业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六合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面试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合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六、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未取得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2010、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除外)凭《南京市六合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2010、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取得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前,先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正式聘用,予以进编,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六合区纪委(监察局):(025)57156808

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报名咨询电话:六合区卫生局(025)57758718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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