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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编辑:may

2011-06-23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消息。

为满足大理学院补充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现将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的本科学历人员主要是作为实验技术人员使用。

(四)身体健康,应聘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应聘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985、211院校、中科院毕业的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4篇学术文章以上的博士、2篇学术文章以上的硕士,年龄可放宽5岁。

(五)所有学历的应聘人员,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必须是以非继续教育类的全日制形式完成的(需同时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非英语专业的应聘人员,报考非管理岗位者研究生学历的须过大学英语六级,本科学历的须过大学英语四级,其中体育、艺术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过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过英语专业八级。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妥《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成电子文本,与《审核表》一同制成邮件,向岗位所属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同时将《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其余材料不需发送)。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19919

人事处电子邮箱:dlxyrsc@163.com(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否则不予回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下午6时正。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发送邮件报名者可提供电子版,待到校后提供原件验证):

(一)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

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报名,原件的审验可放到面试阶段。

(三)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原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和考核人员名单。

五、考试与考核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应聘的博士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二)其余应聘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取笔试成绩列前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1日至3日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符合条件并须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到校报到,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4日08: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大理学院专家公寓大厅(大理市下关榆宾路17号,原电大大理分校)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所有新进校人员,有6个月考核期,如考核期不合格,学校将予以辞退。

八、纪律要求

1、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3)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发布面试、体检及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九、待遇及职责:详见附件2:《大理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监督电话:0872-2219909 (大理学院监察审计处)

举报电话:0871—3635271、3635272

附件:

1.大理学院201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大理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3.大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大 理 学 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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