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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新规范:三种情况应予撤销

来源:互联网 编辑:may

2011-07-18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201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2011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消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掌握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等方面情况,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整合,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通知,三种机构应予撤销: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两种机构应予整合: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已经转企改制的,收回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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