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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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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受有关单位委托的招聘岗位和专门岗位只参加统一笔试,其报考人员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核准相关手续等按照我省和当地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统一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使用综合基础知识A卷,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使用综合基础知识B卷,题型为客观题。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综合基础知识A卷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B卷9:00—11:00。

4、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办理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我局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上对象不含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招聘动态上发布。

6、成绩查询。11月11日前我局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书面通知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考生也可通过声讯台9616893711按4号键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测试的按其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形式和时间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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