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10-13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值)*60%+面试成绩*40%
六、加分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㈠报名时,凡参加我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到村任职、高校见习生)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幅度为:1年以上不足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以上不足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㈡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本人向所在服务县(市、区)引导办申请,填写《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毕节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及毕节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七、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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