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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zhangf

2013-03-19

【编者按】随着公务员的热潮,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考公务员,在此,精品学习网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了,2013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卫生检验1名,从事职业卫生检验工作。

职业卫生岗位2名,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卫生检验岗位:卫生检验专业,硕士或以上(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

2、职业卫生岗位1:预防医学专业,硕士或以上(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

3、职业卫生岗位2: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四级,具有二年以上职业病防治工作经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511室、514室,联系电话:83267336,联系人:罗主任、欧阳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实际操作考试: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实操总分100分。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实操成绩按3:3: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单位: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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