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2年9月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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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智能交通系统的相关知识。按照聘用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笔试结束后,由聘用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设立成绩合格线。

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4日,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成绩公布:2012年9月18日,在成都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达到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在9月19日上午09:00-中午12:00携带以下资料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1楼接待大厅)进行确认。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三份;

(5)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著述等证明本人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资历的资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2012年9月20日。

面试地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聘用部门根据面试成绩情况设立成绩合格线。

3.考试总成绩公布

2012年9月24日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

笔试、面试均达到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电话联系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 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培训

1.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察合格者,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报到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因自动弃权或培训(在岗培训3个月)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报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后,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拟聘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因达不成协议的缺额,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聘用通知书10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86406917 13980453300(廖警官)

传真电话:028-86406977

电子邮箱:traffic_p@hotmail.com

监督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监察室 028-86407424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监察室 028-8640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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