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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广安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
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一)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本次共有267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按照招考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市统计局统计(1140005)彭强军、市安监局危化管理(1140006)袁波、市建设监察支队行政执法(1140013)冯娇、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法律(1140016)彭川、岳池县县级参公管理单位财会(1140303)余灿暂不进入体检。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报名
7月14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3:00-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市中级法院旁) 报名、交体检费(350元左右)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原市人事局四楼)开具证明。
四、体检时间
7月15日进行体检,时间一天。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7月15日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2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另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未尽事宜可咨询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电话0826—2663233。
附件:广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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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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