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政法干警招录绵阳体检结果和复查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2-12-19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四川政法干警招录绵阳体检结果和复查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和绵阳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2年第16号)的规定,共有66名考生参加了我市2012年12月13日进行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62人,不合格1人,因特殊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3人(人员名单见附件1、2、3)。

二、考生的不合格体检项目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项目的不再复检;考生的不合格体检项目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项目的,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单位或考生,应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三、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

1、复检时间:2012年12月24日;

2、参加复检考生集中的地点:2012年12月24日早上8:30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复检执行的标准、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2年第16号)规定办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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