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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2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17:00时截止。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13年5月6日17:00时前,通过互联网,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zzy2013@163.com。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扫描件):
1.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发表的文章、工作经历证明,现任法官(检察官)、警察的任职材料;
3.组织部(人社局)或其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资格审查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由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凡在遴选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由考生自己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数。
2.笔试准考证领取。报考者请注意随时登录个人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的回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统一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持身份证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1.笔试
笔试卷面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笔试由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笔试在2013年5月9日上午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2013年5月9日上午由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2.资格复审
2013年5月9日下午,所有参考人员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所在单位盖章)、现任法官(检察官)、警察的任职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盖章)、组织部(人社局)或其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校对鲜章)、发表文章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校对鲜章)、个人所获表彰、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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