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成都)考核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13

【摘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成都)考核招聘公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地勘水文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的规定,请看具体内容:

一、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空缺数内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计划内,公开考核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名。招聘岗位为放射性监测,专业及招聘名额要求为: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1名、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核技术及应用专业1名。(具体详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待遇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相关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考核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附件:

1、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基本情况.doc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028-87731915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028-8058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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