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6-13

【摘要】四川攀枝花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7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20日前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由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1: 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应在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不过半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0%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报考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三、体检

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在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考察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遴选职位取消。

四、公示和转任

体检合格人员由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和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遴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遴选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遴选机关、参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12388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3335886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3325133

市人事考试中心:33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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