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ss
2014-10-24
2014年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公开遴选司法助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司法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8名(该职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通过公招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公招并参公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公务员经历(计算截至2014年10月30日。乡镇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45762620@qq.com。
(1)填写准确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或绵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或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http://sfj.my.gov.cn/下载);
(2)有效身份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
(4)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市司法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于201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本人。
(三)资格复审
1、通过初审人员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张贴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经所在单位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复审地点:绵阳市司法局四楼政治部(涪城区南河路28号,可乘坐10路、1路公交车南河路口站)。
3、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以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和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市人社局参与,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对象,并在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站http://sfj.my.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经调查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6427
2014年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公开遴选司法助理员公告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