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广安市公路管理处遴选公告

编辑:

2016-08-08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 日至 2016年8 月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路管理处

3.联系电话:2351897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5.监督电话:2332055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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