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甘孜州部分州级政府部门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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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四、遴选程序及步骤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6日下午17:30时,报名网站为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和全日制学历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和学历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和学历信息准确如实填写),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下载填写《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各遴选单位负责。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准考证打印和资格复核

1、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8月12日早上9:00至2016年8月17日下午17:3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7日早上8:30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所有职位考试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按职位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1、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8月27日进行,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职位均只测试《综合基础知识》1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大纲:①法律常识分值为50%(公务员法占80%);②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常识、管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分值25%;③公民道德建设分值10%;④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按照不高于选调名额5倍的比例,由遴选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及《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9月1日到报考单位人事主管科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各州级单位人事主管科室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遴选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报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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