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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优先确定名次,下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二)考察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主要结合选调职位要求,了解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信息将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布。
七、公示及报到
(一)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成都高新区网站人事招考信息栏和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选调人员调入后身份为成都高新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此次选调工作由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5339122)
监督电话: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
附件:成都高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职位表
关于四川成都高新区2016年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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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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