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6-11-18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六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6年第9号)关于“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经研究,该职位总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蒋焘宇(准考证号:6842306022819)可进行递补,现将2016绵阳上半年考录公务员体检结论及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情况
蒋焘宇,报考职位江油市彰明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所,职位编码26060111,准考证号6842306022807,总成绩67.66分,排名该职位第二名。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3日早上9:0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四、体检的标准
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6年第18号)执行。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550元左右)。
八、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九、考生对本次递补人员有疑问的,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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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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