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2017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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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指《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下同)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且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及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合同)、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政策性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23日18:00时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7年5月25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及笔试总成绩排名于2017年5月26日18:00时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笔试有缺考科目或零分科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排名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2倍的,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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