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平武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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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24:00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类: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护理类岗位:护理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护理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5月23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7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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