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贡荣县事业单位补充82人 2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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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荣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2年10月1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公布。

4、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荣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2年10月22日16: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荣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自贡人事考试评价中心于2012年10月24日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2年10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教育系统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低于20:1(含20:1)高于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24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和荣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3、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荣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两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 —6:00),持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相关资格证、《2012年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3份(贴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到荣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11  月1日前(1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12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荣县人社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荣县人社局和各主管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荣县人社局和各主管局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补充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荣县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3—6106448)。

十一、本公告由荣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见附件3)。

附件:1、荣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2012年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12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考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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