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112人 2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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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招考主管机关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指导和监督。

(一)报考比例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每一个岗位报考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1)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部分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招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20%,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各占总成绩的10%。

(2)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3)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笔试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专业科目《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和《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二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0月8日至9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118号,联系电话:0813-2309563)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2年10月1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2年10月22日当天16: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局登记,2012年10月24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2年10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即10月13日前)报送面试方案,市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10月24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的面试实行专业技能考试,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于技能考试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2年11月1日前(1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9日,各用人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政策性加分

(2)非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公共科目×10%+专业科目×10%+政策性加分

2、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3、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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